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琼9023民初4059号
林成新:
本院受理的(2023)琼9023民初4059号原告王大锋与被告林成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林成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被告林成新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未答辩。并定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澄迈县人民法院中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