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3民初4506号
海南丝路丰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生国际跨境电商(海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冰与被告海南丝路丰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海南生生钜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生生国际跨境电商(海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城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院印]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