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海南天韵瑞西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柱与被告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海南天韵瑞西实业有限公司行政撤销一案,案号为:(2023)琼9023行初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一)、合议庭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海南天韵瑞西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柱与被告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海南天韵瑞西实业有限公司行政撤销一案,案号为:(2023)琼9023行初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一)、合议庭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