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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3)琼9023民初3015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3-12-2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民初3015

曾向城

院受理原告魏龙与被告曾向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9023民初3015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魏龙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72.5 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魏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十九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