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徐少静:
本院受理的(2023)琼9023民初4652号原告叶小娟与被告徐少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3民初46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叶小娟撤回起诉处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