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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异170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2-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执异170

广州今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强、熊少林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麟角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今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海南麟角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请求追加张强、熊少林为本案(2023)琼90231708号被执行人。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异17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张强为本院(2023)琼90231708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张强在未缴纳出资465万元的范围内就广州今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欠申请执行人海南麟角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申请执行人海南麟角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执行异议请求。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审管办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王双 办公电话 67668967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