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民初2203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3-12-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9023民初2203

李江河

本院受理原告李进东与被告李江河劳务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9023民初2203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江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进东支付劳务费1544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十八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