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3执异213号
李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卿泉与被执行人海南矿世奇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卿泉向本院提出异议,请求追加案外人赵明瑞、李福为(2023)琼9023执1951号一案的被执行人。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异213号案件的追加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通知书、确定合议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廖燕 办公电话 676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