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浩亮:
本院受理的(2023)琼9023财保2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3财保2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王浩亮名下坐落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一环路2.5公里处北侧、欣龙路西侧的珠江澄品住宅楼B1幢1单元6层607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琼(2017)澄迈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588号】(以保全金额800000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