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2023)琼9023民初1821 号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2-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9023民初1821

王圣学

本院受理原告王秋与被告王圣学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圣学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秋撤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王秋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十二二十二

联系人:王驰办公电话67668805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