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3执630号
澄迈县二轻工业公司: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澄迈城乡建设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 被执行人澄迈县二轻工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630号案件的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知如下:1、本院于2023年4月3日立案执行(2023)琼9023执3944号申请执行人澄迈城乡建设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澄迈县二轻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12月11日销案。2、(2022)琼9023民初3944号民事判决书移交由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