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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民初491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
  发布时间:2023-12-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琼9023民初4916号

白桂彩:

本院受理原告张运海白桂彩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民初491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2024年1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二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