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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民初2340号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1-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民初2340

卢宏裕

本院受原告邱裕金被告卢宏裕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3)琼9023民初2340],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民初23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邱裕金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十一十五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