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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
  发布时间:2023-11-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9023民初3311

邦世电气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盈滨岛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邦世电气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号:(2023)琼9023民初3311]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诚信诉讼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院印]

二〇二十一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