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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民初3704号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1-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9023民初3704

湖南申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海垦小灵狗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湖南申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民初37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海南海垦小灵狗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十一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