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公告送达(2023)琼9023民初384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1-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刘元昭

本院受理20239023民初3845原告刘怡梦与被告刘元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3民初384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刘元昭撤回起诉处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O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