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3民初1886号
北京晟桦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蕴然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易与被告北京晟桦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蕴然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被告北京晟桦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哩咔”APP《用户协议》第3.2条、第6.3条所载明的内容无效;二、驳回原告李易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646.6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易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