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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9023民初4430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23-11-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90234430

徐州新玛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90234430告阮有权诉被告向军、徐州新玛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13日上午9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三十一月十六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