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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1458号执行裁定书之一
  发布时间:2023-11-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执1458

海南定安恒吉石材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胡光亚被执行人海南定安恒吉石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本院于2023年11月6日作出(2023)琼9023执1458号执行裁定书之一,裁定:终结(2023)琼9023执1458号案件的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1458号执行裁定书之一。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十一月六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