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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9023民初3801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提示书等诉讼材料
  发布时间:2023-10-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民初3801号

王业浩: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仕育诉被告韩光青、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提示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15日,举证的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即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