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公告送达(2023)琼9023民初2384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3-10-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民初2384

海南幸福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牛春莲诉被告海南幸福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大地春天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大地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3民初23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牛春莲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54.3元、证人崔赤极出庭作证费用2482元,由原告牛春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月十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