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3民初3854号
海南行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琼9023民初3854号原告汕头市潮阳区第八建筑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诉被告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鉴定申请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