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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9023民初2413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当事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
  发布时间:2023-10-1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孙景瑞

本院受理20239023民初2413原告黄位平与被告孙景瑞、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澄迈城乡建设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宏基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当事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127日的900分在本院第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O二三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