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恢64号案件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23-10-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执恢64号

张运兴:

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曾丽花、刘启德、刘德斌、刘德明、刘德武、徐海娥与被执行人张运兴侵权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恢64号案件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张运兴存款人民币415646.96元及利息(具体数额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