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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615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执615

陈海英、谢门乐、谢门福、海南联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农信普惠管理咨询(海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海英、谢门乐、谢门福、海南联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本院于2022年4月3日作出(2023)琼9023执6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陈海英、谢门乐、谢门福、海南联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75508.34及利息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同等价值财产。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615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十月二十五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