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3执615号
陈海英、谢门乐、谢门福、海南联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农信普惠管理咨询(海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海英、谢门乐、谢门福、海南联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本院于2022年4月3日作出(2023)琼9023执6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陈海英、谢门乐、谢门福、海南联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75508.34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同等价值财产。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615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