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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9023民初1572号开庭传票等
  发布时间:2023-06-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3民初1572号

王其兴: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支行与王其兴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其兴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8月8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联系人:立案庭王驰 办公电话 67668953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