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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澄迈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3-02-2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澄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某监狱原教员吴某被指控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一案,澄迈县各单位干部100余人参与案件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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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11月,服刑人员林某(已另案处理)向时任海南省某监狱教员吴某表示,将给予一些好处费,希望吴某在其服刑期间予以关照。为收受他人好处,吴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服刑人员林某从监仓内提出,在监管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致使林某脱逃。吴某因担心受到法律制裁,在外潜逃20余年。2022年8月23日,被告人吴某在海口市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吴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开庭,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被告人吴某当庭认罪认罚,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结束后将对该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进行合议,并择日宣判。

参与旁听的干部们纷纷表示,“零距离”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比通过新闻媒体了解职务犯罪更加直观和震撼。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自觉增强法治观念与廉政意识,坚守廉政底线和纪律底线,严于律己,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盼。

下一步,澄迈法院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加强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腐朽思想侵蚀,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