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日前,澄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某涉嫌行贿罪一案,澄迈县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民营企业负责人等3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深入感受司法公开。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林某在承建相关工程项目过程中,为感谢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原总经理沈某、海南某学校(以下简称C校)原党委书记张某,以及C校计划财务处处长吴某在项目挂靠、承揽、工程款拨付、帮助协调解决工人工资问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向沈某、张某、吴某给予钱款共计人民币32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之规定,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林某山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林某认罪认罚。
合议庭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进行合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庭审既是一次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也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法治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忠实履行好党与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下一步,澄迈法院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典型案件公开庭审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法纪意识,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