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法院中兴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高效审结了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据悉,2021年9月-11月,澄迈某公司以两名被告王某1、王某2违反公司制度为由,经该公司员工大会投票后解除与二人的劳动关系。2021年12月,王某1、王某2申请劳动仲裁。2022年4月,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向王某1、王某2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该公司不服该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拒绝支付王某1、王某2违法解除赔偿金,并将二人起诉至法院。
澄迈法院中兴法庭在受理该两起案件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争议不大,决定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
庭审前,承办法官杜迎风当庭释法析理,原、被告双方同意在两名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当场进行庭外调解。特邀调解员结合情、理、法三个维度,与原、被告进行耐心沟通。最终,两名被告同意在劳动仲裁裁决解除赔偿金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原告也认可调解商议后的解除赔偿金数额,并同意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两名被告。随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员引导下,使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签订调解协议书,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该两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三个工作日,快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澄迈法院将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对诉讼标的额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同时加强与特邀调解员的联动,坚持以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不断提升纠纷解决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