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县永发初级中学的在校学生曾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为双方拎起板凳准备互殴,所幸老师及时发现制止,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随后,学校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共同处理此事件,在对双方的教育过程中,双方家长各执己见,其中一方家长认为孩子尚未成年,无需承担责任。因双方僵持不下,学校负责人便联系永发法庭到场调解。
接到求助后,永发法庭第一时间派出法官来到永发初级中学,配合学校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教育。经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家长均是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对孩子的法律常识教育后,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侵权可能产生的民事责任,根据不同严重程度还可能产生的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逐一进行举例分析。从法律、道德、良知等多个层面入手,向涉事学生及家长释法明理,进行矛盾调解。
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讲解下,两名学生的情绪有所缓和,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二人均表示,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互谅互让、与人为善,并做到学法、遵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解结束后,在法官的建议下,双方相互拥抱,双方家长对法官的教育方式和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至此,一起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校园矛盾纠纷,在澄迈法院的参与下得到了成功化解。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澄迈法院永发法庭立足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先后主动走进永发镇瓜菜协会、农信社等辖区企业行业组织进行法律宣传,走进学校帮助解决未成年人青春期的叛逆问题,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