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某个普通的周末,澄迈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电话仍在通话中,这是执行干警们正在和当事人沟通,积极推进案件办理的真实写照。一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在这天下午成功达成了和解,双方当事人在进行了长时间的拉锯后迎来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生育一子一女,后因感情不和于2020年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约定二人共有的房产归王某所有,共同债务由王某承担,王某应向吴某支付房屋补偿费及信用卡还款费用。后王某未依约履行,吴某遂诉至澄迈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吴某支付房屋补偿款、违约金及信用卡还款共计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履行,吴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多次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结合案情分析当事人所求所需。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无固定工作和收入,不具备一次性履行的能力,申请执行人吴某是因为离婚前长久的家庭矛盾,积累了负面情绪,才向法院申请对王某执行,其表示理解王某当前经济状况不佳,内心也同意王某分期履行。充分了解双方情况后,执行干警协调双方时间,组织二人在法院进行调解,经过执行干警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消除了误会,达成和解。在和解现场,许久未同时见到父母的孩子也享受到了久违的亲子欢乐。
案件执行不仅需要霹雳手段的强度和力度,也需要共情共融的技巧和温度。在本案中,澄迈法院秉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的理念,合情合理合法化解社会矛盾,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澄迈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将“三性统一”理念贯穿办案始终,推动“法理”与“情理”相容,让案件的审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