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澄迈法院永发法庭利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远程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不仅帮助相隔一千多公里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更耐心为被告刘某讲授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知识,做到“案结事了”。
据了解,被告刘某在某小区购入一房屋,因入住后各条件与预期相差悬殊,欲将房屋原价退还售楼部,在得到需要自行售出答复后,其便对外发布售房信息。原告李某得知该售房信息后便与被告刘某取得联系,经现场看房及双方商议后签订《买房定金协议》,同时支付被告定金20000元。之后,原告发现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便告知被告,其无法购房并要求退还定金。被告则称所签合同并非房屋买卖合同,而是定房协议,其仅收取定金,其余手续问题需自行咨询售楼部解决,便拒绝了原告的退款要求。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经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得知被告错误地认为自己可以收取定金,涉案房屋的相关买卖手续则由售楼部解决,忽视自己在购房后,房屋的相关的处置手续需要自己处理。法官便耐心为被告刘某分析双方签订的《买房定金协议》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同时向其讲授了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知识。
最终,经过法官的调解,原告同意被告向其退还15000元即可。被告亦于调解结束后当场将定金15000元退还给原告。至此,相隔一千多公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永发法庭在线调解平台成功化解纠纷,同时,双方当事人连连通过语音表达了对承办法官调解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近年来,澄迈法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质效结合、三性统一、努力办理‘有灵魂的案件’”的司法理念,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融入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在办案的同时注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脑里、心里,取得“案结事了”解民忧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