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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庭积极服务社会治理,力促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发布时间:2021-09-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9月22日中午,澄迈法院永发法庭接到永发派出所来电,表示有一起因货物运输费产生的民事纠纷,承运人以买主诈骗为由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案后对案件定性存疑,急需法庭协助调解,永发法庭庭长当即邀请永发派出所副所长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永发法庭调解室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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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后,情绪激动,互不相让地对峙着,场面一度难以控制。法官立即安抚双方情绪,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经了解,永发镇村民叶某从河南省郑州市某厂购买了一套机器设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郑州市某厂负责联系物流公司运输,运费由叶某负担。2021年9月22日,机器设备经物流公司委托大货车司机夏某运抵永发镇。叶某遂当着夏某的面将运费通过手机转账至物流公司,但物流公司收到运费后迟迟不将费用支付给货车司机夏某,还玩起了“失踪”。夏某感觉自己将血本无归,情绪特别激动,不同意叶某卸货,且欲扣留机器设备,遭到叶某反抗,矛盾一触即发。

法官了解案情后,从本案涉及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运费支付等方面,通过“情与法”双管齐下的方法,劝解双方当事人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司机夏某逐渐理解了是由于自己大意,贸然同意叶某将运输款直接支付给物流公司,导致自己索要费用困难。永发法庭法官设身处地为其想办法,表示既然叶某是通过转账的方式向物流公司付款,那么可以通过对方账户找到对方公司的名称,进而可以查出其地址,循着地址便能向对方主张权利。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疏导,双方初步达成解决意见,叶某最终顺利取得机器设备,大货车司机夏某决定去找物流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这起因运费支付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有效地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永发法庭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发挥面向基层的优势,以乡村法治服务平台为依托,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全辖区覆盖、全天候纠纷化解格局。工作中,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始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纠纷治理延伸至村委会、学校、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残联等,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变被动收案为主动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