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两位当事人代表系列案其他当事人给民事审判庭送来了锦旗,赞扬澄迈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审理逾期办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案件中,心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锤敲下公正”。
据悉,该批系列案的原告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交付房屋和办理不动产权证,遂该批案件原告诉至澄迈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违约金。房地产公司以施工过程中存在暴雨、台风等不可抗力导致延误工期为由抗辩,请求调整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经查,该批案件房地产公司确实存在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情况,扣减合理的自然灾害天气天数后,澄迈法院作出房地产公司承担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的判决。该批系列案部分原告申请执行,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结案。
人民群众的认可就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鼓励和嘉奖。澄迈法院将结合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上下足功夫,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