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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澄迈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特邀调解员的

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法委发〔2020〕5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推广三亚青法村社会综合治理经验的通知》和《澄迈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建设,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澄迈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特邀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或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二、招聘名额

特邀调解员名额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特邀调解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经常居住地为澄迈县域内;

4.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失信记录,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热爱调解工作,有充足的时间保障参加调解活动

(二)以下人员不得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5.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管理的;

6.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

7.存在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调解公信力的情形的。

(三)优先招募

符合前述条件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募: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机构推荐的从事法律、工会、党团、妇女儿童、医务、工商、建筑、教育、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会计、文化、旅游等工作的人员;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仲裁员、公证员、退休政法干警等;

3.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其他专业人士。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人请登录澄迈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cmfy.hicourt.gov.cn)下载填写《特邀调解员申请表》(正反打印,个人张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澄迈县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双 联系电话:67668967 13637551688

报名人员需持《特邀调解员申请表》报名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318

4.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特邀调解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心理咨询专业知识证件或从业资格证书。

(二)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方可参加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复审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复审和考察情况,确定拟任特邀调解员人员名单并经澄迈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

4.任命与培训。公示期满后,由澄迈县人民法院颁发特邀调解员证书。聘期二年,聘期满后,工作优秀者可续聘。

五、相关待遇

对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实行调解个案工作补贴制度具体补贴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附:《特邀调解员申请表》



附件一:特邀调解员申请表.docx



来源:澄迈法院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