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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用法槌敲响廉洁警钟
——澄迈县金安筹备组原党委书记、组长黄某受贿案公开庭审
  发布时间:2021-03-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深化警示教育效果,3月17日上午,澄迈县金安筹备组原党委书记、组长黄某收受279万元贿赂款一案,在澄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澄迈法院组织干警参与了案件旁听,“零距离”接受了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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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黄某在2013年7月到2017年2月担任澄迈县老城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6次收受陈某137万元;另外,黄某在2017年3月至2020年8月担任澄迈县金安筹备组党委书记、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2次收受陈某142万元。收受上述钱款后,黄某帮助陈某承揽工程,并在相关工程验收及款项拨付等方面为陈某谋取利益。案件调查期间,黄某家属已将涉案的279万元赃款悉数退缴。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黄某当庭认罪认罚。合议庭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进行合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表示,黄某触碰法律底线,在“糖衣炮弹”中逐渐丧失工作原则,最终的结果触目惊心,广大干部职工务必以黄某为戒,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时刻警醒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接受监督,守好底线、筑好防线、不碰红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为人民服务”践行者。

澄迈法院通过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将庭审现场变成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课堂”,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让全体干警以此为鉴,警钟长鸣,推动教育整顿真正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