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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琼9023民初2383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19)琼9023民初2383号

曾傅威:

本院受理的原告海南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十三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