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19)琼9023执1086号 | 失信人 | 黄德富 |
证件类型 | 自然人身份证 | 证件号 | 433024197506295690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根据被告黄德富2017年9月7日给原告的申请以及原告2018年3月22日给被告回复的意见,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三年的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承包期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土地面积为140.7亩(即为海南农垦草畜产业有限公司发包给原告的土地),每亩每年租金为400元,年租金共计56280元,租金在每年租期开始前三天付清,拖欠的首年租金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付清;
二、具体条款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2-01-09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8)琼9023民初1339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澄迈县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物权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澄迈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