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该天经地义,但现实往往差强人意,此时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月20日,欠债还钱的故事结局就在澄迈法院真实上演了。囿于法律的权威,被执行人欧某雄带着五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面前,和申请执行人李某平就案件达成和解,约定先付5万元,剩余欠款每月还款1万元,直至还清全部欠款共计12万余元。
7年前,李某平负责承建欧某雄共计五层半的框架式混凝土结构楼房,房屋2年后竣工,工程竣工后欧某雄尚欠李某平13万工程款。后经李某平多次催讨,欧某雄先后两次还款共计4000元,依旧剩余126000元迟迟不付,并拖延5年之久。2018年底,李某平将欧某雄起诉至法院,法院最后判令被告欧某雄支付126000元工程款给原告李某平,判决生效后,被告欧某雄依旧无动于衷。
今年3月,原告李某平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和原被告双方情况后,迅速传唤被执行人欧某雄,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不按期履行判决,法院除现有已采取的冻结其银行账户措施,还会查封扣押其财产,限制其高消费,符合条件时,其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包括澄迈法院微信公众号在内的大量公示平台公布其照片等。见被执行人表情有变,执行法官知道已经触动其痛点,及时提醒被执行人,作为一个生意人,应该非常了解“诚信”二字的内涵,如果自己都被定成“老赖”了,并且照片在微信朋友圈相互转发,还如何开门做生意?最终在法官的理性分析和责令下,欧某雄一周内筹措案款50000元并多次主动寻求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下一步,澄迈法院将向着执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努力,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限制高消费、财产搜查、悬赏执行、拘留等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