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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从娃娃抓起——澄迈法院走进兴加朗小学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禁毒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第5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澄迈法院联合县检察院,走进澄迈县金江镇兴加朗小学开展宪法宣传和禁毒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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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兴加朗小学,并在数百名师生的旁听下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1起涉毒案件,一名被告人彭某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此次为再犯,合议庭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另一名被告人陈某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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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公开庭审中,合议庭法官结合案件对在座的师生进行了宪法宣传并进行了禁毒知识教育,教育小学生们要引以为戒,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和毒品接触,维护自己的身心健康,同时鼓励老师们将法律知识融入到课堂,将法制宣传从自己抓起,从课堂抓起、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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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审判活动的同时,澄迈法院青年干警也积极参与到此次法律宣传活动中,通过在校园展示各种法律知识展板,向学生和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读本,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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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责的过程中,大力开展法律宣传,通过公开庭审、巡回审判等方式,将法庭变为警示教育课堂,让人民群众直面法律,直面违法严重后果,约束好自身的行为,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来源:澄迈法院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