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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要求部署,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幸福美丽澄迈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打造政治合格的法院队伍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抓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增强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带头,党支部为载体,开展理论学习68次720人次,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深入开展“大研讨大行动”和为期半年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认真查摆16类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从严治院。三是自觉锤炼党性修养,组织干警瞻仰中共一大会址、重温入党誓词和开展向宪法宣誓等系列活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本色。坚决拥护中央大政方针,明确要求全院干警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堤坝。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署79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日常纪律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干警上下班纪律,明确部门领导负责制。二开展廉政教育,编发十九大学习材料汇编》等材料284份,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切实以反面典型为戒,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逢会必讲廉政机制,出台考勤纪律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廉政监督卡制度,完善特邀监督员和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干警业内业外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办案。四是加大惩戒力度,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反审判纪律的5名干警作出通报批评,并进行教育开导,帮助其深刻认识和纠正问题。五是落实谈话提醒机制,将谈话提醒作为增强执纪监督实效的利器,对干警工作思想上出现的微问题,及时进行96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谈话提醒,及时化解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被省高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增强学习意识,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436人次,大大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二是创设以学习中华传统文化为内容的微言讲堂党组搭台,干警讲课,全院听讲,丰富了干警政治文化生活,有力推进了学习型法院建设。三是狠抓调研工作,制定奖惩制度,将调研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激励干警充分挖掘潜质,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被省高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二、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奋力推进法治澄迈建设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受理各类案件4560件(含旧存146件),同比上升22.94%,审结4414件,同比上升23.88%,结案率96.8%,同比上升0.74个百分点。法官人均办案157件,超过司法改革前的2.5倍。形成了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同比上升,发改率同比下降的三升一降的良好局面。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62件,首次突破500件,审结558件,结案率99.29%。一是坚决贯彻县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全面参与全省禁毒大会战,依法从重从快审理涉毒案件339件,对4名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全力助推县委、县纪委反腐败工作纵深开展,依法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三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共调解撤诉19件,调撤率42.22%。四是实行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程序改革,对符合条件且被告人认罪认罚的403宗案件适用简化审理,将庭审时间压缩至15分钟以内,提高了审判效率。

有效化解民商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民商事案件2700件,审结2598件,结案率96.22%,同比上升2.45个百分点。一是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共调撤案件1547件,调撤率59.55%,同比上升5.47个百分点。二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782件,占全部结案的68.59%,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审判资源。三是积极协助和指导人民调解,及时做好生命权、健康权纠纷等42宗案件的司法确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推动当庭宣判工作,当庭宣判案件998件,当庭宣判率38.41%,充分发挥了庭审活动的实效性,提高了审判工作质效,彰显了司法公正。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78件,同比多39件,同比上升100%,创我院行政案件收案历史新高,结案63件,同比多结25件,结案率80.77%。切实保障了当事人权益的及时伸张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共受理执行案件1219件,同比多189件,结案1194件,同比多结177件,结案率97.9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达91%,被省一中院评为夏季风暴执行专项活动先进集体。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各方支持与配合的大执行工作格局,解决了一批多年未执结的“骨头案”,树立了司法权威。二是积极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根据县委吉兆民书记的批示精神,积极引导当事人向县环保局缴纳罚款20万元,确保了国务院环境督察组交办的环保行政处罚案得到迅速履行。三是强化执行措施,对5人实施司法拘留,促使2名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和被列入黑名单的24名自然人、3家公司主动向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义务,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继续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在案件数量二倍于司改前,法官数量减少的情况下,抵住了办案压力,确保了审判质效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办案权责清单,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推进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合议庭主导办案制度,确保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严格限定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凸显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应用,对抽取的400余件裁判文书,按照31个评查指标进行严格评查,并将评查情况列入法官绩效考核内容,督促法官切实增强责任感,提高审判质效。

主动落实法官员额制。深挖队伍内部潜力,入额法官回归审判一线。完成员额官二次选任工作,选任了6名年轻法官进入员额,充实了审判力量。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带头办难案,办大案,全年院庭长办案3777件,占全院办案数的82.83%,有力带动了全院办案质效的提升,1例申诉再审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

完善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推进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制定适应不同职务序列的绩效考核方案,去年初完成了在编人员绩效考核,兑现了司改以来的绩效奖金,年末实现了考核对象全覆盖,制定了聘用书记员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将绩效奖金与人员的工作职责、实绩相挂钩,发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正确导向作用,提高了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审判工作活力。

推行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制度改革规范司法鉴定程序,设立了专门的对外委托服务窗口,直接受理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类案件,节省了与上级法院反复沟通协调的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一年来已直接受理对外委托评估鉴定70件、拍卖27件。

继续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对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明显争议的民事案件,采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化裁判文书形式进行简单说理,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年对40件案件实行裁判文书简化,确保了裁判文书质量,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四、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公信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公信。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受理案件4325件,当场立案率达到98%,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化解。联合县司法局打造法律援助平台,在立案窗口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专门的法援律师工作台,使当事人可直接在立案大厅了解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并及时获得法援律师的帮助。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 围绕县委、县政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利用国际禁毒日和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在桥头镇、老城镇、永发镇开展了4次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解疑答惑150余人次,发放法律知识读本2000册。组织巡回审判,在老城镇、永发镇公开宣判了5宗涉毒案件,使旁听的1000余名群众和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洗礼。发挥刑事审判的社会教育功能,配合县纪委开展了系列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全县25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13件涉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贪污、受贿案件的庭审,将法庭变身为全县廉政警示教育课堂,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落实司法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651名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85829元,对符合条件的58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6.27万元,保护了弱势群体的诉权,使有限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更多有需要的当事人手中,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推进司法公开公信的重要保障,主动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年初对“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20方面103条建议和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多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的执行、调解工作,切实做到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职能,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83件1342人次;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裁判文书上网844件,发布公告1131件,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

继续推进精准扶贫。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扶贫当做一项政治工作任务抓牢抓实,帮助结对帮扶对象真脱贫,脱真贫。各帮扶责任人深入基层,参加扶贫夜校,进行入户访谈,了解帮扶对象诉求,跟踪帮扶物资去向,继续向省财政厅协调40万元资金用于帮扶工作,至今共有41户帮扶对象实现脱贫。

五、全力夯实基础建设,完善司法硬件条件

始终把加强基础建设作为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关键,作为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把握机遇,认清差距,补齐基础建设短板。

狠抓两庭建设。在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基建”的思路狠抓机遇,在县院新审判楼投入使用后,又陆续建成了三个人民法庭新审判楼,基础设施建设步上新台阶,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极大改善了法院和法庭办公办案条件,为提高审判质效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推进信息化建设。牢固树立信息化思维,全力打造智慧法院,目前,三个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业已建成运转,保障了审判业务的有序开展;执行指挥系统已经启用,可远程指挥调度,记录执行过程,规范执行行为;建设了11个科技法庭,实现了每庭必录,对庭审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和新进展,获得了32项荣誉表彰,这都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澄迈县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招录工作陷入困境,相对于留不住人的问题,进不了人的尴尬更令人忧心,法官助理职位连续两年因为没有足够的人员报考而取消了一半招录计划,使我院无法及时补充审判资源。二是审判监督作用的发挥有待加强,部分院、庭长未能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关系,导致审判监督管理不到位。三是法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院将积极寻找对策,有序有效逐步破解。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围绕建设“美好新海南”和“幸福美丽澄迈”发展目标,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局的作用,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尤其是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重视支部建设,发挥支部教育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以支部为载体,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二是以服务县域发展大局为目标,全力开展审判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依法从重从快审理毒品案件,有效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审理多规合一、海岸线整治和闲置土地收回等案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当庭宣判工作,提高当庭宣判率,扩大裁判文书改革范围,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继续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司法职业保障,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

四是以司法为民利民为宗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始终坚守司法良知,准确适用法律,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以科技和创新为依托,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拥抱大数据,完善集远程立案、接访、诉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引进和推广庭审职能语音识别系统,继续推进科技法庭系统、执行指挥系统和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等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党和国家已经步入了新时代,开启了新征程,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考验。我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面开启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征程,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幸福美丽澄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案件情况图示

一、2017年与2016年收结案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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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各类案件收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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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各类案件收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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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事各类案件收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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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名词解释

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纯洁法官队伍,提高法院形象,我院先后制定了《澄迈县人民法院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和《澄迈县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集中查摆了“四个意识”不强不齐等四个方面16类问题。

微言讲堂:为了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干警拥有展示自我和互相交流的机会,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我院2017年4月26日开设微言讲堂,党组搭台,干警“唱戏”,全院听讲,微言讲堂每月举办一期,由微讲堂和微讨论两个环节组成,每期由三位干警和一位院领导组成讲课团。

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程序改革:为了优化司法资源,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我院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在起诉或者审判阶段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经法庭确认的案件实施简化审理。

当庭宣判:指休庭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后立即恢复开庭并向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宣告裁判内容。除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需要提交法官会议研讨、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离婚案件中需要设置冷静期的案件3类外,均适用当庭宣判。

案件质量评查:指对各类案件的程序、实体以及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的检查和评定。我院专门设置了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案件质量的评查和监督工作,采用裁判文书审阅、常规抽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四种方式,抽取已经审结案件的10%进行定期检查。

在编人员绩效考核: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为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正确引导、激励干警履行职责,我院制定了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按照党建工作、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考核加分等类别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人员等进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等次。

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制度改革:改革前,凡需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案件均需由我院收集整理案卷材料后统一移交省一中院立案,再委托相关机构处理,一个评估鉴定案件,当事人可能需要在澄迈和海口间来回数趟。2017年2月我院实施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制度改革,设立了对外委托服务窗口,可以直接受理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案件,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法律援助平台:为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我院与县司法局联合打造法律援助平台,在立案窗口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展示法律援助相关制度和法援律师的联系方式,并设置供法援律师定时定点值班的专门工作台。自从增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后,当事人无需再往返于法院和司法局,可直接在法院立案大厅获得法援律师的帮助。



  

来源:澄迈法院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