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福山镇20余名外嫁女和她们的村委会主任在澄迈法院进行了一场特别的交流,虽然双方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但在澄迈法院4名法官的主持下,场面非常和谐有序,短短的一个小时便达成共识,28案宣告执结。
福山镇某村委会因土地被征收获得一笔不菲的土地补偿款,但村委会在给村民分配该笔款项时将全村外嫁女排除在外,为维护自身权益,外嫁女们纷纷诉至法院,请求获得土地补偿款,澄迈法院在判决中依法支持了外嫁女的诉请,判令村委会支付每名外嫁女5000元土地补偿款。
因村委会未按时履行,28名外嫁女同时向澄迈法院申请执行,因案量较多,为加快办理进度,澄迈法院将该28案平均分配给4名执行法官承办。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村委会账户余额非常有限,又临近岁末年关,如果强制执行恐怕会影响该村日常工作的开展,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为了既保障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该村委会的正常运转,四名承办法官决定采用柔性执法,统一协调解决该系列案。11月26日,4名法官将该村委会主任和28名外嫁女请到法院,既向村委会主任解释法院的判决和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又向外嫁女们说明村委会当前的财政情况和必要支出,希望双方能够协调解决。随后28名外嫁女选出2名代理人与村委会一方在4名法官的积极斡旋下进行了一番深入沟通,最终外嫁女们一致同意自愿放弃15%的执行款,并当场签字捺印。该28案在4名法官的集体发力下,全部执结。
一直以来,澄迈法院采用刚性执行和柔性执行相结合,即通过刚性执行、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又注重发挥柔性执行以柔克刚的特点,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来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这种刚柔并济的做法带来了快速执结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