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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福珍(证件号:420400195106200522)
  发布时间:2018-09-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23执400号
失信人
白福珍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20400195106200522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申请人白福珍向申请人支付物业服务费5505.8元,违约金7680.5元,诉讼费130元,共计13316.3元。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0-09-11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7)琼9023民初761号
执行法院名称
澄迈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