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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执行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见证
  发布时间:2018-08-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了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深入、直观的了解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8月2日上午,澄迈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干警等5人参与了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的执行过程,在代表、委员等的共同见证下将涉案的1亩土地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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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现场查看了涉案土地,向代表、委员们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争议焦点。原来涉案的1亩地与其它的19亩多地是一个低洼地带,蓄水可养鱼,放水可种田,被执行人黄某儒依现状租赁该洼地养鱼。申请执行人在租约到期后,不再续租给被执行人,并强烈要求将该1亩土地恢复为水田。虽然被执行人愿意归还土地,但因20亩地作为一个整体,若按照申请执行人提出的水田要求,则需放完整个低洼地带的水,对被执行人势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且被执行人也表示年底将不再承包该20亩低洼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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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办公室进行释法说理,并在代表、委员等的见证下完成了土地交付。因申请执行人对土地现状不满,不愿意接受,情绪比较激动,参与见证执行的代表委员协助承办法官一起向申请执行人做法律释明。一方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黄某儒需将这1亩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和使用,而该一亩土地并非申请执行人要求的“水田”,法院将土地交付于他即是依照法律完成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可将土地围起来使用。另一方面,考虑到被执行人年底即不再租赁该洼地,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劝说申请执行人继续租赁4个月给被执行人。同时引导申请执行人在年底合同到期后,与相邻地块的所有人商量整个洼地的用途,希望他能够充分考虑他人的利益,不要因自己1亩地而放完整个洼地的水造成他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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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执行行动的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通过亲自参与、零距离接触执行,进一步了解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也更加的理解了执行工作,接下来人大、政协将加大力度监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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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澄迈法院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工作机制,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与代表、委员结成“一对一”的联络对子,通过参与执行、通报工作、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开展沟通联络,实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的全覆盖,努力赢得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