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老赖”强占40余亩集体土地长达数年,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依然拒不归还,8月27日上午,澄迈法院组织干警对涉案的40余亩土地进行强制清场,在上级法院、县人大、县政协、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将土地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40余亩土地经历了从开荒地到承包地的发展过程,被执行人林氏兄弟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依然拒不归还土地,根据澄迈县政府发放的《集体土地使用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人黄竹村民委员会诉至法院,法院经过两审判决支持黄竹村委会诉求。2018年,黄竹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澄迈法院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害,自行清理侵权土地上的竹笋等附着物,将土地归还给申请执行人黄竹村民委员会。但两名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澄迈法院依然将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了限高令和强制清场公告。考虑到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经济损失,澄迈法院曾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合进行协调,并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因双方对作物补偿的意见相差太大而未能达成一致。而两名被执行人近期又另案起诉申请执行人黄竹村民委员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为了避免出现强制清场后现场灭失造成另案无法评估作物价值,承办法官在涉案土地上作物价值评估作出后才组织了本次强制执行活动,且行动前一周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
考虑到该案涉案土地面积较广,为了确保执行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有效规避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澄迈法院事先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工作方案,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一线指挥,安排了五个工作组,确保执行过程中各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了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深入推进阳光执行工作,强化与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澄迈法院还邀请了上级法院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政府、国土局、检察院、司法局的相关人员全程监督见证,并邀请海南省电视台、澄迈县电视台全程拍摄记录。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一开始情绪激动,试图抗拒执行,并在执行警戒线外吵闹,澄迈法院执行法官和代表委员等耐心细致为其进行法律释明,最终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法院强制执行。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清场活动,澄迈法院最终顺利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在各部门联动下得以圆满解决。今年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胜之年,澄迈法院一直致力于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增强执行合力,切实打好执行“组合拳”,破解“执行难”题,确保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在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下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