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失信名单
王禄(证件号:460027198412298539)
  发布时间:2018-07-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23执恢12号
失信人
王禄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27198412298539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王禄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黄熙族的死亡赔偿金61888元、丧葬费2530.4元、原告谢惠梅的抚养费4061.43元和原告黄菊、黄炳睿的抚养费25528.98元,共计人民币94008.81元给原告王赛芳、黄菊、黄炳睿、谢惠梅。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07)澄民初字第81号
执行法院名称
澄迈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255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澄迈县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