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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 海南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夏季风暴(十六) 服刑人员主动上缴罚金 澄迈法院与监狱协作解决财产性判项执行难工作模式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8-06-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6月14日,在琼山监狱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下,因诈骗罪入狱的邱某某主动联系其父亲,使其前来澄迈法院为其上缴罚金以及部分非法所得共计13696元。这是澄迈法院5月中旬走访四家监狱并与之构建协作解决财产性判项“执行难”工作模式显示出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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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法院为解决困扰执行工作多年的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难题,畅通与监狱的工作衔接,争取监狱的支持,提高该类案件的执行到位率,积极走访,首创建立了与监狱协作解决财产性判项“执行难”工作模式,与监狱达成了三项共识:一是澄迈法院与监狱构建专人对接机制,双方结成对子,指定专人对接,集中送案,节约时间,方便沟通,提高效率;二是监狱协助法院执行划拨,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在服刑期间的专用卡余额和消费情况,并及时通知澄迈法院进行扣划,三是监狱将服刑人员自愿履行法定义务作为考核依据,将履行法定义务作为思想教育工作重点,做好服刑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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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这一工作模式在澄迈法院和各家监狱的积极推动下,已取得实效。邱某某在服刑期间,琼山监狱工作人员将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其思想教育的重点内容,使其明确履行法院财产性判项是考核其悔罪表现的重要指标,使其思想认识上出现了重大转变。日前邱某某主动联系其父亲代为履行该义务,其父亲也表示即使自己每月只有两、三千元工资,也要替儿子主动上缴罚金和非法所得,让其好好表现,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
  今年是解决“基本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之年,澄迈法院将执行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领导带头,执行人员全体在线,其他部门协作配合,举全院之力做好这项工作。在执行局全体干警“五加二”、“白加黑”的努力工作和积极探索下,执行工作初显成效。执行工作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至关重要,澄迈法院将继续努力,积极调研,根据现实情况,探索更加有效的方式来实现打赢“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来源:澄迈法院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