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18)琼9023执12号 | 失信人 | 海南天来泉养生俱乐部有限公司 |
证件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号 | 594924330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向申请执行人海南乐居旅游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470000元及对应的违约金(以425000元为基数,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45000元为基数,从2013年2月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上利息均按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王海马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0-06-27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4)澄民初字第916号民事判决书 | 执行法院名称 | 澄迈县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合同纠纷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澄迈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