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失信名单
王延平(证件号:460027198912028535)
  发布时间:2018-04-0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23执39号
失信人
王延平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27198912028535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王延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孙延平支付借款本金88500元;二、被告王延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孙凯支付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9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0-04-07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7)琼9023民初490号
执行法院名称
澄迈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澄迈县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