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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公开审理一宗小学校长涉嫌贪污案
  发布时间:2017-12-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当了13年的小学校长,却在任职的第10个年头开始耐不住清贫,守不住底线,3年内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8万余元。9月21日,澄迈县大丰学校新丰小学原校长文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澄迈法院公开审理,来自县教育系统相关人员、各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及其下属完小及教学点负责人等共计200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文某担任澄迈县大丰学校新丰小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期间,采取虚列保安工资、购买发票以所在学校维修费为名虚报冲账、将个人探亲车船票据、手机通讯费、电费报销冲账等方式,骗取教育主管部门拨付的教育经费共计人民币80968.95元。
  2017年3月16日,文某家属退回赃款55800元。
  在法庭举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中,再现了被告人文某的犯罪过程和犯罪事实。在法律事实和证据面前,文某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合议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本次公开庭审,是今年以来澄迈法院配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针对教育系统贪污腐败案件开展的第四次公开庭审,先后组织了教育系统近800人旁听案件审理。澄迈法院将全力支持配合好县纪委“持续净化修复教育系统政治生态”活动,通过以案释法,警示广大教育工作者不突破道德底线、不逾越法律红线,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做好教书育人的本分,促进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向善向上,以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来源:澄迈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